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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89 深市 中天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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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精装: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78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24.5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808.2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80.5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
(2020)验字第 61266367_A01 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号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总部建设项目        16,409.71            15,975.70            2,080.58

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总部建设项目及研究院建设项目由购置及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土地自建办公楼,并将上述两个项目延期。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安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终止“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已将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到期末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相关产品品种,其品种需符合以下条件: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监事会及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