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股票(证券简称:嘉美包装,证券代码:002969)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408.11%,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背离公司基本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
码:002969)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股票最新市净率、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未来可能存在股
价快速下跌的风险。截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股票静态市盈率 132.58,市净
率 9.61;公司所属金属制品业静态市盈率为 44.61,市净率为 3.24。公司股票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存在显著差异,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3、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逐越鸿智”)承诺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4、上市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经营业绩存在明显下滑,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43.71 万元至 10,442.31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3.38%
至 43.02%。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公司业绩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变化及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7、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收购方并购贷款无法审批通过的风险。收购方逐越鸿智参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自筹资金尚在申请中,是否可以申请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8、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1月23日期间价格涨幅为408.11%,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背离公司基本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
002969)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逐越鸿智取得控制权后 36 个月内不会进行资产注入
前期公司公告已明确,截至目前,逐越鸿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资产重组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后续发展安排,逐越鸿智经梳理现有资产,考虑到其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充分
信心和坚定看好,为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逐越鸿智进一步承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的 36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进行资产注入。
三、上市公司将保持独立,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主营业务与逐越鸿智及其关联方现有业务关联性和协同性不高,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12 个月内不会对上市公司业绩产业重大影响。
四、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仍为食品饮料包装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提供饮料灌装服务;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但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存在股价短期快速回落风险,投资者参与交易可能面临较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较上一年度明显下降,未来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7 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数据正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43.71 万元至10,442.31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53.38%至 43.02%,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出现不利影响因素,公司业绩可能会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当前股票价格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行业情况严重偏离,请投
资者关注公司业绩变化及估值偏高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六、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与苏州逐越鸿智科技发展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逐越鸿智拟通过协议转让、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逐越鸿智,实际
控制人将变更为俞浩先生。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其他说明
1、经公司核实,除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事件。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可转债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
七、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八、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收购方并购贷款无法审批通过的风险。收购方逐越鸿智参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目前,自筹资金尚在申请中,是否可以申请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反垄断执法机构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停复牌安排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嘉美包装,股票代码:
002969)自 2026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