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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及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债券基金、资管计划及公募、私募基金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理财产品,以及参与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等品种的交易。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由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并可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相关项目推进进度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以增加公司收益。投资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及可行性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充分发挥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在
衍生品交易方面的优势及能力,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以增加公司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其中衍生品交易主要为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等品种,与公司日常经营的相关程度较高,通过优化资产配置,实现自有资金的增值。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在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方面具备多年的投资经验,具备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做到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

    2、投资金额:在任一时点用于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由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并可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

    3、投资方式:购买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债券基金、资管计划及公募、私募基金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定义的理财产品,以及参与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等品种的交易。

    (1)股指期货主要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的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合约,现金交割,合约标的为沪深 300 指数、上证 50 指数、
中证 500 指数和中证 1000 指数,其中沪深 300 指数、上证 50 指数期货合约乘数
为每点 300 元,中证 500 指数、中证 1000 指数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 200 元,每
手合约价值约为 60 万元到 150 万元,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场内股指期货由中金所负责合约的集中清算,并作为中央对手方完成合约的履约担保,不存在其他第三方违约风险。该品种交易活跃,流动性很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且现金交割不存在交割风险。交易杠杆倍数受限于交易所保证金计算约定,平均单笔持仓杠杆倍数一般在 8 倍左右。

    (2)股指期权主要为中金所的股指期权,合约为欧式期权,现金交割,合
约标的物为沪深 300 指数、上证 50 指数和中证 1000 指数,以上三种指数期权合
约乘数均为每点 100 元,每手合约价值基本低于 15 万元,合约月份为当月、下2 个月及随后3 个季月,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场内期权由中金所负责合约的集中清算,并作为中央对手方完成期权的履约担保,
不存在其他第三方违约风险。该品种交易活跃,流动性很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且现金交割不存在交割风险。交易杠杆受限于交易所保证金计算约定或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参与股指期货、期权交易主要是看好股市价值增长,以及借助市场升贴水提升收益率。

    (3)国债期货主要为中金所的 2 年期、5 年期、10 年期、30 年期国债期货,
实物交割,其中:2 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标的为面值 200 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3%的名义中短期国债;5 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标的为面值 100 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 3%的名义中期国债;10 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标的为面值 100 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 3%的名义长期国债;30 年期国债期货的合约标的为面值 100 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 3%的名义超长期国债。国债期货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3月、6 月、9 月、12 月中的最近三个月循环),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场内国债期货由中金所负责合约的集中清算,并作为中央对手方完成合约的履约担保,不存在其他第三方违约风险。中金所国债期货交易活跃,流动性很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不持有国债期货至实物交割也不存在交割风险。交易杠杆倍数受限于交易所保证金计算约定,其中:2 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 0.5%;5 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 1%;10 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 2%;30 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 3.5%;综上,单笔国债期货持仓杠杆倍数一般在 28-200 倍之间。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主要是能更有效率地发现价格,适时了解利率波动情况。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时,将受国际、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汇率和利率波动、交易对手履约情况等多种
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且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较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或因信息技术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不可测情况的发生,致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优先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产品,并在投资过程中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2)经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购买的理财产品,由投资部设专人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分析业绩情况,发现所投资产品产生亏损预计达到预警线、止损线的,立即向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并参考同类产品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提交分析报告并作出建议。对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分析报告,决定是否启动赎回机制。

    (3)瑞达新控对衍生品交易建立严格的风险限额管理、交易授权和岗位牵制机制。运维人员事先在交易系统中设置相关的风险控制指标阀值,实现系统对投资交易行为的前端风险控制;交易人员充分关注市场、流动性等风险,在交易中谨慎控制头寸比率;风控人员对相关持仓进行监控和预警,发现超限及时告知交易员降低持仓或者自行平仓,否则执行强行平仓,日常盯市指标实时监控;技术岗负责交易系统的开发和日常运维。风控人员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内审部门、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加强账户资金监管。依据《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瑞达新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流程,瑞
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对于衍生品交易,交易部门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申请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风控及财务部门依据决策审批流程进行资金监管。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上述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财务部及内审部门应当每季度将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向独立董事、监事会汇报,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停止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

    (7)公司将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开展理财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账务处理

    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理财产品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形成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并予以列报和披露。

    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按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理财产品及衍生品价值,其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
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

    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对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及部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部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产品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瑞达新控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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