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10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10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9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23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6
第五章 董事会 ...... 31
第一节 董事 ...... 31
第二节 董事会 ...... 36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45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9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51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5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5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6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62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62
第一节 通知 ...... 62
第二节 公告 ...... 63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6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6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66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68
第十一章 附则 ...... 6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枝江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373914001XH。
第三条 公司于2019 年2 月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0 万股,于2019 年3 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llmed Medical Product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枝江市马家店七星大道18 号,邮政编码:443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3,265,407.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价值、品质与分享。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用于传染病
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环境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医用包装材料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母婴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材料改性、食品药品消毒灭菌的辐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可以按照市场导向,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和自身能力,调整经营范围,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枝江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
式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枝江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人 民 币 810,869,175.45 元 按
1:0.445096236146486 的比例相应折合为公司的股份总额。原枝江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已全部缴足。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额、比例情况如
下:
序号 发起人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1 崔金海 97,196,573 26.930613%
2 陈浩华 68,960,012 19.107005%
3 程宏 64,059,493 17.749200%
4 万小香 41,655,673 11.541691%
5 长江经济带(湖北)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 14,588,332 4.042043%
限合伙)
6 杜先举 12,625,295 3.498137%
7 崔辉 9,943,535 2.755092%
8 崔星炜 9,943,535 2.755092%
9 杜开文 7,291,927 2.020401%
10 枝江市金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6,438,096 1.783827%
11 深圳市海富恒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78,473 1.684185%
12 深圳市海富恒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78,473 1.684185%
13 鄂州长江普惠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510,226 1.249665%
14 黄文剑 4,099,711 1.135922%
15 枝江市志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1,506,177 0.417322%
16 杨长生 1,347,688 0.373409%
17 枝江市宏美投资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1,028,838 0.285064%
18 郭利清 793,493 0.219856%
19 游末山 685,103 0.189824%
20 梁国洪 654,945 0.181468%
21 彭习云 654,945 0.181468%
22 齐妮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