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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31 深市 锋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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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锋龙股份”)股票交易已累积极大交易风险: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
本面情况,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491.97%,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巨大,已累积极大交易风险,远超市场走势,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公司已就近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核查,并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2026 年 2 月 2 日公告核
查结果并复牌。

    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优必选已披露的《2025 中期报告》,其 2025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6.2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14 亿元,每股亏损 0.94 元,经营活
动使用的现金净额-3.71 亿元。

    4、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基本面: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收盘价
116.50 元/股,静态市盈率 5542.43,市净率 26.79。根据中上协行业分类,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所属专用设备制造业静态市盈率为 43.45,市净率为 4.07。
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市盈率和市净率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截至目前,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
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上市公司与优必选各自独立:上市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7、本次交易尚未发生任何实质性进展,交易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优必选股东会审批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对优必选本次交易事项的审阅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但截至目前上述程序均未履行完毕,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8、当前股价涨幅与公司经营业绩严重偏离: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9.29 万元,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情况及估值异常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巨大投资损失。

    9、公司提示投资者以下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近年来,国内液压零部件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国外液压零部件企业依旧在高端液压零部件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对国内企业在高端市场的拓展形成了较大阻碍。同时,国内企业在中低端市场的竞争较为激烈,越来越多的新兴企业开始涌入该领域,导致行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风险:目前,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若国际贸易风险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园林机械电动转型替代的风险:公司园林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油机园林机械。目前,逐渐成熟的电动园林机械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若公司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则将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收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前期公司公告已明确,未来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重组上市的计划或安排;未来 12 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资产重组计划。优必选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以及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重大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后续发展安排,公司及优必选梳理现有资产,考虑到其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基于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充分信心和坚定看好,为支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优必选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进一步承诺收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
资产的计划。

  二、上市公司与优必选各自独立

  上市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

  三、公司股票价格已严重脱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未来仍将聚焦主业。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9.29 万元。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2月5日期间价格涨幅为491.97%,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巨大,已累积极大交易风险,远超市场走势,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公司已就近期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
核查,并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2026 年 2 月 2 日公告核查结果并复牌。

    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异常上涨,公司可能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

    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业绩情况及估值异常风险,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避免产生巨大投资损失。

  四、本次交易尚未发生任何实质性进展,交易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优必选股东会审批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对优必选本次交易事项的审阅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但截至目前上述程序均未履行完毕,尚未发生任何实质性进展,本次交易的完成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2 月 3 日、2026 年 2 月 4 日、2026 年 2 月 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六、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及进展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
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优必选签署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相关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优必选)》《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公告。

    2026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0),优必选、董剑刚、厉彩霞、诚锋投资、锋驰投资就本次交易
作出了进一步承诺。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优必选就本次交易作出了进一步承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优必选股东会审批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对优必选本次交易事项的审阅程序、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必要的程序等。本次交易的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重要事项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除前述控制权拟变更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7、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了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收购方及董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出让方及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本次交易其他知情人员)自本次交易发生日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存在以下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锋驰投资根据其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657,7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其减持行为发生在其获悉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之前,不属于内幕交易。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交易,该等交易行为系基于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数据进行的正常业务活动,国信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国信证券上述账户买卖公司股份行为与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无关联性。

  七、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控制权拟变更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