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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关于2020年度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宏川智慧:关于2020年度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7,732,270.45 元,母公司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140,936,814.60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093,681.46 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61,900,473.65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6,348,354.39 元。
    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股
本 443,998,8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含税金
额总计 133,199,652.90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94.51%,占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46.52%,剩余未
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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