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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30 深市 宏川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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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0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6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川智慧;证券代码:002930)于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2018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事宜,具体详见《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其进展情况请详见相关进展公告。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事宜,尚处于股权转让前置事项的协商以及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进行阶段;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由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各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行政审批、内部
决策程序,待相关审批、内部决策程序完成后,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方可实施。

    3、2018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预计公司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8.65万元至8,239.94万元。截至目前,该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或调整的情形。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