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6-006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 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 之日起生效,《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2025 年 5 月修订)同时废 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同时废
止。 止。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