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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5-03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月 18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俊承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1 人,代表股份 130,850,64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26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92,205,29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079,900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389,125,391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05,310,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06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3 人,代表股份 25,539,91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3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4 人,代表股份 18,572,57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1 人,代表股份 18,572,2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8%。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76,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1%;反对 12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 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9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34%;反对 129,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9%;弃权 4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7%。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6,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9%;反对 15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1%;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78,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63%;反对 15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81%;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6%。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62,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1%;反对 14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8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59%;反对 14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5%;弃权 4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6%。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60,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7%;反对 14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82,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2%;反对 14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5%;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3%。
    (五)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23,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6%;反对 18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6%;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45,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80%;反对 18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0%;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577,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1%;反对 18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2%;弃权 8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29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82%;反对 18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7%;弃权 8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748,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3%;反对 459,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83%;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7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16%;反对 459,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49%;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5%。

  关联股东公司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及其控制的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 104,872,039 股。关联股东公司副董事长王一龙先生回避表决 6,732,644 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33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486%;反对 42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5%;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11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57%;反对 42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08%;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5%。

  关联股东公司监事刘德松先生回避表决 56,455 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23,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3%;反对 219,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45,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0%;反对 219,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5%;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02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86%;反对 71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1%;弃权 1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46,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14%;反对 71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37%;弃权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