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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牧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10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庄园牧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10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0月1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0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庄园牧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庄园牧场”,股票代码“1533.HK”),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股价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投资者结构等因素,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报价和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8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7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庄园牧场”,股票代码为“00291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684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

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8,734万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2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64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39.80%。

     4、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0月17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的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7年10月16日(T-2日)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华龙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3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3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最多不超过5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8、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9、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四、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量。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17年10月1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1、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2、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配售原则与方式”。

    13、2017年10月2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4、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15、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庄园牧场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庄园牧场”,股票代码“1533.HK”),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H股价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投资者结构等因素,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0月10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10月10日  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