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6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 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3,626,06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17.65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6,999,994.3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94,687.17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2024)第 ZI1002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138.2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7,694.90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6,621.18 万元的差异为 8,926.28
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 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金额合计 373.7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1,700.00
减:承销保荐费 795.64
减:发行费用 144.89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0,759.47
减: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金额 24,138.29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 3,474.24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不包含已置换部分) 9,857.83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0,806.22
减:购买的理财产品 1,300.00
减: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373.72
募集资金余额 7,694.90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铭庆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铭庆电子”)、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北铭普光通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铭普”)、泌阳县铭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泌阳铭普”)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号 账户余额
1 铭普光磁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排支行 568000014529682 已注销
2 铭庆电子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排支行 569000015949416 3,029.20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
3 铭庆电子 1723021478 3,273.55
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4 铭庆电子 648869210 0.00
分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铭普光磁 54050078801300001007 0.00
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铭普光磁 54050078801500001006 已注销
东莞松山湖科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湖北铭普 70090078801800001574 12.24
武汉分行青山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泌阳
8 泌阳铭普 41050174790809555555 1,379.91
支行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619.1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412 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金额3,619.13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含
子公司)实际使用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
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000 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范围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