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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大博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公示
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已完成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姚朝明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完成。

  (八)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所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
份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其兴等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其兴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9,3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007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3 人,共 23,8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共 5,500 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总股本 40,193 万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此,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15.14元/股-0.5 元/股=14.64 元/股。

    综上,本次拟回购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4.64 元/股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3.59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单位:股)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  362,166,600  90.03      -29,300    362,137,300  90.03

二、无限售流通股  40,098,500    9.97                  40,098,500  9.97

 三、股份总数  402,265,100    100      -29,300    402,235,800  1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其兴等 4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该激励对象所持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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