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5-043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
1、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不再逐一列示);
2、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逐一列示);
3、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补充“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内容;
4、在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补充“第三节 独立董事”和“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内容;
5、将第七章“监事会”全部内容删除(不再逐一列示);
6、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公司章程》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英派斯健康科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英派斯健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由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有限 公司经净资产整体折股方式变更设立,公司经净资产整体折股方式变更设立, 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注册登记,取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47205223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人。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被董事会聘任为高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被董事会聘任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产、销售钢管制品、钢塑制品及配件、 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钢管制品、钢塑健身器材及配件、气膜场馆设施及配 制品及配件、健身器材及配件、气膜场件、钢结构场馆设施及配件、笼式体育 馆设施及配件、钢结构场馆设施及配运动场地设施及配件、拆装式游泳池设 件、笼式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及配件、拆施及配件、水上体育器材及配件、办公 装式游泳池设施及配件、水上体育器材家具及配件、食品设备及配件、太阳能 及配件、办公家具及配件、食品设备及产品及配件、电子设备及附件、体质监 配件、太阳能产品及配件、电子设备及测设备、医疗器械、康复训练器材及设 附件、体质监测设备、医疗器械、康复备、运动地板地胶、文化体育用品(各 训练器材及设备、运动地板地胶、文化类球、球拍、服装鞋帽等)、儿童滑梯、 体育用品(各类球、球拍、服装鞋帽等)、游乐设施;体育公园规划设计、体育场 儿童滑梯、游乐设施;体育公园规划设地设施施工及场地改造、市政公用工 计、体育场地设施施工及场地改造、市程、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总承包;体育 政公用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总承健身器材的维修、安装及售后服务;设 包;体育健身器材的维修、安装及售后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技术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体能训练 告;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推广、健身指导、健身咨询、信息 体能训练技术推广、健身指导、健身咨咨询、教育咨询、体能训练技术咨询; 询、信息咨询、教育咨询、体能训练技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依法 术咨询;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内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
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同价额。
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 第十九条 ……
注:公司发起人湖南文化旅游投资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名称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变更为湖南文化旅游创业
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779.6976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 14,779.6976 万股,均为普通股。
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助。 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