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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1 号楼 2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立品先生

    6、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117,766,268 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9,362,915 股的 43.7203%。【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
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271,906,715-2,543,800=269,362,915 股】


  (2)公司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6,893,854 股,占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269,362,915 股的 43.3964%。

  (3)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872,414 股,占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269,362,915 股的 0.323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872,414 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69,362,915 股的 0.3239%。

  (2)公司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269,362,915 股的 0.0000%。

  (3)公司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872,414 股,占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269,362,915 股的 0.32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立品先生、戚思明先生、鞠万金先生、张礼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张立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9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8%。

    表决结果:张立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戚思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9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6%。


    表决结果:戚思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鞠万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1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2%。

    表决结果:鞠万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礼扬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9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6%。

    表决结果:张礼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苏敏先生、吴新科先生、杨敬宇女士、田永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苏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4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0%。

    表决结果:苏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新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4%。

    表决结果:吴新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敬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4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5%。

    表决结果:杨敬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田永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16,895,4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260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5%。

    表决结果:田永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提案》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50,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7%;
反对8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3%;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56,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334%;反对 8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1%;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5%。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49,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9%;
反对8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5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187%;反对 8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5%。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49,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9%;
反对8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弃权3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55,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187%;反对 8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5%。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43,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0%;
反对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8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49,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585%;反对 37,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9%;弃权 84,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6%。

    表决结果:通过。


    3.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644,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8%;
反对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8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50,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