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天圣制药 公告编号:2018-072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5日-2018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215-3号维也纳国际酒店肖邦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刘维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006,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82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9名,均为2018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85,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72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67,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46,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8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4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8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4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3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84,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46,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00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7,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00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7,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00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7,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00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67,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251,8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刘群先生委托的代理人、刘维先生、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84,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9%。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46,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49%。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8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6%。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446,9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1%。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的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19,6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6%。通过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