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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5-03-2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201,000股新股。公司以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7.08元,扣除保荐承销机构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2022年4月18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8,674.33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投入27,171.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5,845.89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3,059.6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12.72万元(其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4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3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1,384.82万元,本期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利息1,125.71万元,使用利息收入投入“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
204.6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利息收入54.42万元。(注:尾数不相等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
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变更“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群英均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均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2023年11月,公司、均悦能源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及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023年12月,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中“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已变更,且前期由均胜群英实施的项目建设合同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均悦能源设立的专户,并由均悦能源根据各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分别对各城市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实缴出资或直接投资。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项目募集资金原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4年12月底对已结项的“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对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状态  存储余额    备注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150199503600003228  正常使用  23,907,672.79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4902777210555      正常使用    7,219,569.03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高新支行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78035200003074  已注销            0.0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44108    已注销            0.00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84601200013000683661 已注销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中山华桂支行

上海群英均悦能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150199503600004122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上海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679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南京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822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嘉兴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430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苏州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3003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杭州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794    已注销            0.00

  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宁波群英均悦充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555    已注销            0.00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温州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312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深圳均悦充新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87010100100282948    已注销            0.00

  科技有限公司  司宁波海曙支行

    合计                                                          31,127,241.82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4.42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32万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为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和在建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 “目的地充电场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            宁波              宁波、上海、杭州、苏州

          有限公司

  以上详见公司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17 次会
议,并于2023年9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拟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