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 绿康 公告编号:2025-110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制度条款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1、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绿康生化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绿康生化股份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建作用,根据《中 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建作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绿康生化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绿康生化
份有限公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英 文 全 称 :
LIFECOME BIOCHEMI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浦城县园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浦城县
区大道 6 号。 园区大道 6 号。邮政编码:3534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兽药生产; 范围是: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兽药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经营;药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
民币标明面值。 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助。 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
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
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
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
式增加资本: 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公开的集中交
式; 易方式;
(二) 要约方式;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式。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六条规定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让或者注销。 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
转让。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法转让。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