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1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10,452,372 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95,926,265 股变更为1,085,473,89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95,926,265 元变更为人民币1,085,473,893 元。公司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布心路 3033 号水贝壹号 A 座 24 层
2、联系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4、电话:0755-82288871
5、邮编:518020
6、电子邮箱:szchowtaiseng@126.com
7、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