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340 号)确认,2024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202,140,279.19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8,500,026.3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
总额共计 1,427,120,310.72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71,141,540.36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903,921,412.88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890,713,362.52 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 2024 年度
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30,912,747 股剔除回购
专户持有 4,957,500 股后的总股本 425,955,2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51,114,629.64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 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2,229,246.32 元;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的金额为 100,982,842.36 元(含交易费),回购注销总额 0 元。上述两者合计为102,229,246.32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0.57%%
(二)调整原则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229,246.32 85,572,961.00 43,281,57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2,171,413.05 255,619,754.84 165,869,772.08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427,120,310.72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971,141,540.36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31,083,780.92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207,876,602.04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231,083,780.92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340号);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