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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体育: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5-023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2 楼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召集和主
持,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余星宇、曹杉,独
立董事顾鸣杰、陈其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对 2024 年度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5 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海燕先生,第五届董事会顾鸣杰先生、张桂森先生、陈其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报告中公司管理层对
2024 年度工作的回顾、总结及 2025 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提出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中规定的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公 司 出 具 了 内 部 控 制 审 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 年末, 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65,089,202.51 元,实收股本为 161,939,838.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董事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此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夏南先生和陈平先
生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高盛擎动(株洲)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星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爱行(海南)智慧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 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800 万元,主要交易类别涉及采购数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一致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董事余星宇先生同
时担任深圳市悦动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