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含税);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427,964,630.16 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加上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436,121,904.61 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38,262,464.20 元,支付股利 109,014,588.21 元后,2024 年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16,809,482.36 元。
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鉴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结合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在 2024 年期间已完成的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实施情况,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遵循合理回
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688,54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
份 3,089,000 股后的股本 542,599,547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27,129,977.35 元(含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出现股权
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总额将按照分派比例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4 年度现金分红具体说明
1、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688,54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089,000 股后的股本 542,599,547 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
27,129,977.35 元(含税)。
2、2024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数量为
852,300 股,回购总金额为 20,008,007 元(不含交易费用)。
3、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注销金额)预计为47,137,984.35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81%。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7,129,977.35 109,014,590.96 24,724,05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20,008,0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6,121,904.61 629,322,786.38 472,695,536.8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716,809,482.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835,264,805.6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0,868,627.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20,008,0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12,713,409.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80,876,634.16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
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