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0,000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8571%)的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计划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200,000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400,000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00 股(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该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收到中联重科《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截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中联重科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过半。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收到中联重科《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告
知函》,获悉其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期间为: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未实施股份减持。鉴于中联重科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竞价交易 2022年7月27日至 -- 0 0
中联重科股 大宗交易 2023年1月26日 -- 0 0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0 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变动前 变动后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中联重 合计持有股份 4800 22.68 4800 22.68
科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00 22.68 4800 22.68
有限公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激励对象已完成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股
票期权共 168.00 万份,公司总股本由 21000 万股增加至 21168 万股,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底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由此,中联重科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变,但持股比例稀释下降至 22.6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联重科本次减持本公司股份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中联重科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此前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减持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中联重科未减持公
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中联重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