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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5

星网宇达: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5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
公司完成了向 1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1.0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星网 JLC1,期权代码:03712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8.40 元/份。
  6、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登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2 年 1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 54.2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7、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实施
完成,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8.40 元/份调整为 28.25 元/份。经中登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办理完毕上述 29.8140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公
司董事会审议确认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公司 124 名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条件,其中 123 人考核结果为 A,满足全部行权条件,1 人考核结果为 B,满足部分行权条件,其不满足行权条件部分 0.0640 万份已被注销。124 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行权数量为 182.7560 万份,其中 8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自愿放弃本次可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17.84 万份;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可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0.80 万份;4 名激励对象在行权缴款前已离职,减少本次行权股票期权 1.52 万份(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0万份将予以注销)。因上述原因本期合计未行权数量为 20.16 万份,本期实际行权数量为 162.5960 万份。

  8、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
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 45,933,370.00 元。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311,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56,311,000 元。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2022 年 9 月 9 日,上述期权行权股票上市流
通,公司股本对应变更为 156,311,000 股。

  9、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成,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274.2300 万份调整为 329.0760 万份,行权价格由 28.25 元/份调
整为 23.24 元/份。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成,以公司总股
本 172,146,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6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61,972,672.3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Q=Q0×(1+n)= 274.2300 万份×(1+0.2)=
329.0760 万份。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按照上述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计算方式,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4.2300 万份调整为 329.0760 万份。

  2、行权价格的调整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P0-V)/(1+n)=(28.25 元/份-0.36 元/份)/(1+0.2)=23.24 元/份。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按照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8.25 元/份调整为 23.24 元/份。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调整的调整事由、调整方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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