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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5-01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5 年 4 月 8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晓冬,公司监事万红路、达瓦扎西、王晓、次仁旺久、拉姆次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石科红、张晓蕾、罗乃鑫、王乐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董事会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届独立董事曹敏忠、胡洋瑄、诸波、李子扬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情况和 2025 年度工作安
排作了详细报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9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9%;实现利润总额
19,016.6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9.39%。2025 年度,公司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 18.10亿元,预计将实现利润总额 2.10 亿元。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5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度进行审计,报告号为:XYZH/2025CDAA5B0086,2024 年度高争民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68,091.37 元,按 2024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432,031.41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 188,203,558.64 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41,400,000.00 元,2024 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9,539,618.60 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276,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 22,080,000.00
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
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5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的 专 项 报 告 》 详 见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 7 亿元,授信内容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等,授信期限 3 年,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存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利多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使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存款产品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充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