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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3

路畅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8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06月02日  14:00
(2)网络投票:2022年06月0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6月0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6月02日
09:15至15:00任意时间段。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11号5栋C座9楼901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宗涛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67,052,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87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6,839,6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5.69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2,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14,7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51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01,8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3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21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74%。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唐红兵先生、蒋福财先生、朱君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1.01 关于补选唐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6,935,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52%。
    1.02 关于补选蒋福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6,935,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52%。
    1.03 关于补选朱君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66,935,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关于补选唐红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97,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64%。

  1.02 关于补选蒋福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97,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64%。

  1.03 关于补选朱君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97,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肖竹兰女士、朱耀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

    2.01 关于补选肖竹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66,935,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52%。
    2.02 关于补选朱耀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66,935,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关于补选肖竹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497,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64%。

    2.02 关于补选朱耀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 497,5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93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非独立董事唐红兵先生薪酬的议案》

    唐红兵先生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任职,不在本公司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非独立董事蒋福财先生薪酬的议案》;

    蒋福财先生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其他经营职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本议案关联股东蒋福财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860,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非独立董事朱君冰女士薪酬的议案》

    朱君冰女士按照其在公司分子公司的任职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肖竹兰女士薪酬的议案》

    肖竹兰女士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任职,不在本公司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朱耀利女士薪酬的议案》

  朱耀利女士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任职,不在本公司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变更蒋福财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4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7%;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以下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现金分红制度》、《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9.01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4,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02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052,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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