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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3 深市 路畅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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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9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8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或“公司”)于2019 年11月8日与裴连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晟丰 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目标公司”或“晟丰达”)30%的股权全部转让 给裴连伟(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由路畅科技与裴连伟双方进行 协商定价(本公告中,“元”指人民币货币单位元),确定本次股权交易价格 为800.00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晟丰达的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独立 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双方协 商定价,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裴连伟,身份证号码:11010519********12

    裴连伟为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为
晟丰达的控股股东中认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裴连伟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 、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路畅科技出售资产,即路畅科技将持有目标公司股 权出售给裴连伟。

    2 、权属状况说明

    目标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3 、 目标公司介绍

 (1)公司名称:深圳市晟丰达科技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6 年12月 07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裴连伟
 (7)主营业务:汽车影音、数字仪表及安全辅助驾驶、车联网信息服务等车载 智能电子领域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8)本次交易前,晟丰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中认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5%            550

            徐春明                  15%            150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            300


              合计                      100%              1000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晟丰达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总额账面值665.54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734.15万元,应收款项总额517.71万元 ,净资产账面值为-68.6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35.39万元,净利润-388.5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25万元。

    截至2019年09月30日,晟丰达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总额账面值
3,993.94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3,961.64万元,应收款项总额1,475.17万元 ,净资产账面值为32.3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60.02万元,净利润100.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3.22万元。

    4 、 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中认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徐春明同意本次交易, 并同意放弃在晟丰达本次交易中享有的任何优先受让权。

    5 、本次交易完成后,路畅科技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不会产生关联交
 易。本公司不存在为目标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目标公司理财的情形,不存在目 标公司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6、截至2019年9月30日,目标公司经营性占用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共计资金 人民币 3168.67万元,目标公司将按照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约定履行结算义务。 ( 二 )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由路畅科技与裴连伟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定价。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双方协商定价,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转让方:路畅科技
 (2)受让方:裴连伟
 (3)协议签署日期:2019年11月8日

 (4)交易标的:目标公司30%的股权
 (5)交易价格:800.00万元
 (6)交易支付方式:裴连伟应在2019年12月20日之前向路畅科技支付股权转让 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在2020年3月30日前向路畅科技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 民币肆佰万元整。
 (7)协议生效时间:自协议双方盖章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19年11
 月20日生效。
 (8)目标股权的交割: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3 日内提交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履约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受让方裴连伟为晟丰达大股东中认通(北京)科技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价格为双方协商定价,其具备支付转让价款的能 力。

    五、其他说明

    路畅科技在晟丰达拥有 3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实缴出
资额200万元。公司作为晟丰达股东已履行了公司200万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尚未注资的 100 万元不再注资。

    六、该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晟丰达主要从事汽车影音、数字仪表及安全辅助驾驶、车联网信息服务等 车载智能电子领域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本次转让公司持有的晟丰达的股 权后,有利于公司有效整合资源,优化投资结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影 响。

    公司转让持有的晟丰达30%股权,获得的股权转让款用于充实公司经营资金。 预计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约600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正面影响。 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议案的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双方协商定价,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备查文件

  (一)路畅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路畅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股权转让协议

  (五)其余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同意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