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1,634,871.64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
利 润 1,381,014,810.10 元 , 减 去 2024 年 已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120,561,355.90 元以及 2024 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179,241.38元,2024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474,909,084.46 元。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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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
(三)2024 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实施了二次现金分红,分别为 2023 年度权益分派
和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 341,704,139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209,397.81 元的比例为 31.03%。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2)。
2、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48,136,854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占 2024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634,871.64 元的比例为 23.56%。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分红
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2024 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已分配股利)52,220,528.10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52,220,528.10 元;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52,220,528.1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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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220,528.10 68,340,827.80 102,698,71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1,634,871.64 220,209,397.81 353,820,322.1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474,909,084.4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44,802,720.3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3,260,067.9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65,221,530.5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223,260,067.9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表中的“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已实施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额及本次拟实施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金额。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220,528.10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634,871.64 元的比例为 23.56%。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做好充足的资金保障,推动已建和在建项目尽快投产达产,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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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给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推动落实中国证监会“有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的政策指导意见,增强投资者回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同时满足当期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且不存在重大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时间节点及次数由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所制定的,严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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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 000570 号《审计报告》;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