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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4-04-27

ST恒久: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ST 恒久        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 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7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

  2016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957,187.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84,418.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206,136.99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432,094.44 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33,000,000.00 元,7 天通知定存余额 16,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6,431,594.44 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 500.00 元)。

  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29,997,570.00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8,900.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2,791.9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51,785.13 元,加上理财
产品收益 4,212,231.8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129,976,849.55 元(其中:7 天通知定存余额 26,427,764.46 元,结构性
存款余额 98,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5,549,085.09 元)。
  2018 年度,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激光有机光导鼓扩
建项目结项,并自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67,040,321.0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项目尾款 9,055,285.71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1,584.5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176,943.41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1,801,938.47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858,540.21 元(其中:
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44,94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918,540.21 元)。

  201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 5,383,291.27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33,220.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932.5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588,732.56 元,加上理财
产品收益 1,197,246.6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52,227,075.61 元(其中: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50,94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1,287,075.61 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款 3,037,212.47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75,465.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2,165.49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53,154.36 元,加上理
财产品收益 425,885.3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49,891,272.39 元。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
款 0.00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3,173,276.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30.0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79,084.96 元,加上理财产品
收益 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3,171,571.83 元。

  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5,159,025.72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0.0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191,758.18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为 28,204,304.29 元。

    2、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3,315,797.05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0.00 元,加
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257,550.51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146,057.7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 23,360,000.00 元,
募 集 资 金 银 行 专 项 账 户 余 额 为 1,786,057.75 元 , 合 计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25,146,057.7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
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会同保荐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及吴中恒久会同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激光
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该项目的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2018 年 5 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办理完注销手续。2018 年 7 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账户注销手续。苏州恒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见
2018 年 6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户
(工行:1102180319000156990)的余额转入吴中恒久自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1年 1 月 20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吴中恒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存放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1102021119000800184                                  已销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1102180319000156990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75050122000184988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      910,585.17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5050122000192881    设项目                      875,472.58

            合计                                                              1,786,057.75

  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资金

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合作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元)        起止日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天通知定期存

  1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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