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吉客印”)持有西安丹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丹骏”)60%的股权,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促进经营业务的长足发展,厦门吉客印拟将所持有西安丹骏 5%的股权以人民币 1,833,473.26 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现任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与此同时,西安丹骏其他自然人股东樊帅帅等人拟将所持有西安丹骏 25%的股权以人民币 9,167,366.31 元的价格转让给王亚朋先生,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基于西安丹骏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放弃上述优先购买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厦门吉客印持有西安丹骏 55%的股权,董事长王亚朋先生持有西安丹骏 30%的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西安丹骏 15%的股权,西安丹骏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2、上述股权受让方为公司现任董事长王亚朋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王亚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亚朋先生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王亚朋
住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号
身份证号码:4110821979********
与公司的关系:王亚朋先生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其他相关说明:王亚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丹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六路 72 号普声大厦 410 室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PH9Q8H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
5、法定代表人:樊帅帅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1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网络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自然人樊帅帅持股比例 10%,自然人王冰持股比例 8%,自然人李磊持股比例 5%,
自然人毛洪波持股比例 5%,自然人郭新华持股比例 3%,自然人李柯莹持股比例3%,自然人毛翠持股比例 3%,自然人罗超源持股比例 3%。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09-30/2025 年 1-9 月 2024-12-31/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2,712,074.54 1,671,906.20
负债总额 236,042,609.28 0.00
净资产 36,669,465.25 1,671,906.20
营业收入 1,016,263,598.16 193,060.77
净利润 34,605,479.34 -2,260,391.44
11、本次交易前后,西安丹骏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交易前持股比例 交易股权比例 交易后持股比例
厦门市吉客印电子
1 60% 5.00% 55%
商务有限公司
2 王亚朋 0% 30% 30%
3 樊帅帅 10% 8% 2%
4 王冰 8% 6% 2%
5 李磊 5% 5% 0%
6 毛洪波 5% 3% 2%
7 郭新华 3% 0% 3%
8 李柯莹 3% 1% 2%
9 毛翠 3% 1% 2%
10 罗超源 3% 1% 2%
合计 100% -- 100%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丹骏权属清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权利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西安丹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西安丹骏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市场预期,经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及公允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各方达成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厦门市吉客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樊帅帅、王冰、李磊、毛洪波、李柯莹、毛翠、罗超源
乙方(受让方):王亚朋
丙方(标的公司):西安丹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作为丙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具有近二十年互联网营销行业从业经验,其分别于 2003 年、2006 年创立的北京易赛诺科技有限公司和郑州易赛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专注为出口企业提供海外整合营销方案及技术服务,2017 年加入公司成为跨境电商业务总负责人,统筹管理公司各项业务,带领团队取得令人瞩目成绩。
经友好协商,甲方及标的公司有意引进乙方作为标的公司股东,统筹管理公司关于 AI 电商系统迭代、拓展新电商区域等核心业务,进一步赋能标的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2、截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标的公司经核算的账面净资产金额为
36,669,465.25 元。就甲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转让事宜,甲方同意以该账面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将对应股权出让给乙方。具体转让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元
序 转让前持股 转让股权 转让后持股 2025 年 09 月 30 日
股东 转让金额
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净资产
厦门市吉客印
1 电子商务有限 60.00% 5.00% 55.00% 36,669,465.25 1,833,473.26
公司
序 转让前持股 转让股权 转让后持股 2025 年 09 月 30 日
股东 转让金额
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净资产
2 王亚朋 0.00% 30.00% 36,669,465.25 -
3 樊帅帅 10.00% 8.00% 2.00% 36,669,465.25 2,933,557.22
4 王冰 8.00% 6.00% 2.00% 36,669,465.25 2,200,167.92
5 李磊 5.00% 5.00% 0.00% 36,669,465.25 1,833,473.26
6 毛洪波 5.00% 3.00% 2.00% 36,669,465.25 1,100,083.96
7 郭新华 3.00% 0.00% 3.00% 36,669,465.25 -
8 李柯莹 3.00% 1.00% 2.00% 36,669,465.25 366,694.65
9 毛翠 3.00% 1.00% 2.00% 36,669,465.25 366,694.65
10 罗超源 3.00% 1.00% 2.00% 36,6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