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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吉宏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
净利润为 195,448,890.45 元,在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9,544,889.05 元后,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5,904,001.40 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67,148,810.43 元,减去本年度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22,259,369.9 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420,793,441.93 元。

    公司拟定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之日的总股本 378,409,288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2,925,207 股后的 375,484,0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7,548,408.1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良好业绩、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其他说明

    1、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利益出发,并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拟定,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

    2、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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