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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02 深市 洪汇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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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4-04-19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
预计发行股数:
    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8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项洪伟承诺:1)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发行
前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3%,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
承诺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4)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
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司的
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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