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2-02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的需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新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增)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 前款第(六)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之一: 下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
股净资产; 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价跌幅累计达到 30%。 跌幅累计达到 3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3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进行。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
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 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
意。 意。
4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具体
具体实施细则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 实施细则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等
章等执行。 执行。
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 第四十一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
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 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
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 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
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 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
他支出。 其他支出。
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
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拆借
(一)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 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
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
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
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5 (三) 委托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 (二)为公司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
进行投资活动; 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三)委托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进行
(四) 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 投资活动;
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四)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开具没
(五) 代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偿 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
还债务; 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
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
(六)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方式提供资金;
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五)代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偿还债
务;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
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
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计划; (二)决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6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酬事项; 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