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水华 公告编号:2025-138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5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1,5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7,774,050.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82,225,949.05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7,774,050.95
募集资金净额 1,482,225,949.05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6,472,261.8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总额 10,830,609.50
截止 2025 年 8 月 8 日募集资金余额 476,584,296.71
加: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资金利息收入 165,395.27
减:已完成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6,690,486.55
尚未转出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9,205.43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两个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658.43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尚需 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和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签订《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 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与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尚有 59,205.43 元未转出,情况
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存放方式
公司 民生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633014956 59,205.43 协定存款
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633811598 -
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633811872 -
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佛山大沥支行 633784591 -
合计 59,205.43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欧神诺八组年产 5000 万平方高端墙地砖智能化生产线(节能减排、节
水)项目二期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
163,939.50 万元,项目分为两期,其中项目第一期已于 2019 年 4 月建成投产,
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71,146.90 万元投资于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二期计划建
设 2 条抛釉生产线和 1 条瓷片生产线,原计划于 2022 年 6 月完成项目建设。
根据行业和市场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董事会,对本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实施延期,已计划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1,782.96 万元,投资进
度为 72.78%,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和安装等支出。
(2)两组年产 1300 万㎡高端陶瓷地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36,609.23万元,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573.50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计划建设 2 条陶瓷墙地砖生产线,原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项目建设。
根据行业和市场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和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董事会对本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实施延期,已计划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362.08 万元,投资进
度为 23.51%,主要用于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投资等支出。
2、变更募投项目用途原因
(1)市场环境及行业竞争格局较公司规划募投项目时已发生较大变化
近年来,市场环境及行业竞争格局较公司规划募投项目时己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于 2020 年 8 月披露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主要系基于当时建筑陶瓷行业需求较为旺盛,且公司自有产能较日益增长的瓷砖业务规模存在缺口所作出的决策。尽管公司对瓷砖业务结构进行了有效调整,已由过去工程渠道为主调整为经销渠道为主,但受行业整体需求变化的影响,公司销售收入较决策时点已出现明显下滑。考虑到建筑陶瓷行业当前的情况,如继续投入将导致资本沉淀且难以实现预期效益。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新建的陶瓷砖产线及实施的技改项目,已能够满足公司的产能需求
公司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佛山三水基地建成大规格高性能陶瓷生产线并
于 2022 年初投产,又于 2025 年 3 月利用闲置产线及设备完成景德镇 F3 窑技改
项目,当前产线布局和产品结构已能完全满足产能和经营需求,继续推进原定项目会造成资源闲置与浪费。
(3)利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
险
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日常经营活动获得经营性现金流入外,还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由于未来市场及行业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需要储备一定的现金以满足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及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公司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判断认为继续投资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已无法取得既定的投资效益,同时为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于 2025 年 7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658.43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
事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382,650,635.3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380,876,584.38 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774,050.95 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县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276 号《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
民币 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
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
民币 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
民币 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