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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关于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1

帝欧家居:关于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132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68 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6),具体请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37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12.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632,526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具体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5 日、2022 年 2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2 日、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4 日、2022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2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8),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3%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3、截止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在回购期间,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票 14,648,9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81%(以公司截止 2022 年 10 月 28 日总股本 384,968,482 股为基
准),实际回购期间为 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0 日,其中最高成交
价为 12.6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346,033.25
元(不含交易费用)。

  4、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分别
与黄卿仕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陈伟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3,3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吴志雄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7,39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偿还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在银河证券部分质押融资,降低股票质押风险,优化
财务状况。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伟先生、吴志
雄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于 2022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5),具体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 14,648,9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具体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617,840        57.54%    231,205,305        6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4,275,224        42.46%    153,763,177        39.94%

合计                386,893,064        100.00%    384,968,482        100.00%

注 1: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1,932,500 股,具体
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注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7,918 股。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2 月 24 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2 月 17-18 日,2 月 21-23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8,797,371 股。公
司自首次回购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699,342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14,648,900 股,该等股份将用于后续公司择机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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