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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5 深市 万里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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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石: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5-034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月 1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 201 号宏业大厦 8 楼厦门万里石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精沛先生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3 人,代表股份 69,544,5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687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68,908,091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0.406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6 人,代表股份 636,5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280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97 人,代表股份 63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8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513,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38%。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513,1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706%;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3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38%。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512,7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7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66%。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512,7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7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3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66%。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397,7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9%;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14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9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545%;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14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199%。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446,2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7%;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9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683%;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4%;弃权9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3%。

  7.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67,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441%;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0%;弃权 9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7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438%;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9%;弃权9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63%。

  本议案关联股东胡精沛先生、厦门哈富矿业有限公司、邹鹏先生、尚鹏先生回避表决。

  8.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438,2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6%;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4%;弃权 9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3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793%;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9%;弃权9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09%。

  本议案关联股东夏乾鹏先生回避表决。

    9.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463,8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7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312%;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弃权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3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之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458,7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6%;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7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306%;反对 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62%;弃权7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3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9,463,7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8%;反对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5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