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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3

凯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荆集团”)的书面通知,中荆集团
    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增持主体: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不低于7,500万元。

        4、增持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超过15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
    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
    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中荆集团拟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中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41,682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2月26日总股本377,761,627股的1.07%,增持后中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1,325.2882万股股票,合计占公司截至2021年2月26日总股本377,761,627股的29.98%。

    因增持期间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截止2021年3月24日公司可转债赎回日,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81,730,334股,中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稀释为29.66%。

    截止本公告日,中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邵兴祥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4,041,682股(其中中荆集团增持3,952,682股,邵兴祥先生增持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173.0334万股的1.06%,增持均价10.30元/股,累计增持金额41,635,414.89元,其中中荆集团增持金额为40,776,104.89元,完成拟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54.37%。

    三、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在2021年2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时,未充分考虑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规定,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存在不能按计划实施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及时补充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重点补充提示了持股比例达到30%时触发要约收购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自披露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来,中荆集团积极筹措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在2021年3月1日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即达到了29.98%。因本次增持持股比例已接近30%,继续实施可能导致触发要约收购,同时因增持计划期为6个月,不能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等免于发出要约条款,因此导致中荆集团客观上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因此,中荆集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综合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及相关方未来在制定相关增持计划时,将严格按《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中荆集团已认识到未能完成上述增持承诺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中荆集团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的发展。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荆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文正良先生、陈永涛先生、罗时华先生、卢卫东先生、邵峰先生、刘哲先生为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推荐的董事;董事邵兴祥先生为中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故上述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终止实施
本次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股份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终止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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