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XYZH/2025CDAA5B0127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1,230,760.93 元,合并报表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222,828,957.76 元。其中,母公司二〇二四年实现净利润364,260,949.0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元(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16,685,804.31 元,减去二〇二四
年度分配二○二三年度现金股利 349,396,302.5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31,550,450.84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二〇二四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31,550,450.84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3-202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二〇二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 919,869,00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51,921,402.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分红情况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1,921,402.40 349,396,302.52 137,919,593.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1,230,760.93 1,044,765,761.76 896,670,032.77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222,828,957.76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431,550,450.84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039,237,298.02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044,222,185.1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039,237,298.0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551,921,402.40 元,
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039,237,298.02元,占2022-2024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9.52%,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3-2025)》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相适应,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