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97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00 股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1,75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大写:叁亿柒仟壹佰柒拾伍万元整),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35,300,000.00 元 后 , 实 际 汇 入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336,450,000.00 元(大写:叁亿叁仟陆佰肆拾伍万元整)。上述款项已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到位。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31,8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18,518,2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5) 020069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置换募集资金 合计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06,993,694.41 2,467,291.19 109,460,985.60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18,044,744.20 21,700,251.73
项目 3,655,507.5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13,774,857.69 14,396,040.29
目 621,182.6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8,028,125.70 48,028,125.70
合计 186,841,422.00 6,743,981.32 193,585,403.32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明细 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38,427,174.45
加:2020 年存款利息 53,308.41
加:2020 年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716,694.53
加:收回理财产品 24,000,000.00
减:2020 年支付银行手续费 208.40
减:购买理财产品
减:置换募集资金
减: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42,140,137.19
其中: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38,441,390.94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23,664.40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375,081.8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 21,056,831.8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1,056,831.8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的相关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 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行分别签定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 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账 号 3301040160002933375(用于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杭州银行滨江支行,账 号 330104016000293339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 行,账号 8110801012500025486(用于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信银行 杭州分行玉泉支行,账号 8110801012300025485(用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四个专项账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账户余额
智能燃气表建设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项目 3301040160002933375 198,720,000.00 19,976,307.78
补充流动资金项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目 3301040160002933391 65,790,000.00 11,699.78
创新技术研发中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
心建设项目 行 8110801012500025486 37,840,000.00 367,821.84
营销及服务网络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玉泉支
建设项目 行 8110801012300025485 34,100,000.00 701,002.40
合 计 336,450,000.00 21,056,831.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共计人民币 6,743,981.32 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算项目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智能燃气表建设项目 198,720,000.00 2,467,291.19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840,000.00 3,655,507.5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4,100,000.00 621,182.60
合 计 270,660,000.00 6,743,981.32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已经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5] 020211 号”《关于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权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
额为人民币 1.005 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产品名称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温州银行润泽财多息 60,000,000.00 2019/8/15 可随时支取
存款
温州银行润泽财多息 20,000,000.00 2019/8/15 可随时支取
存款
温州银行润泽财多息 16,000,000.00 2019/8/15 可随时支取
存款
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
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 4,500,000.00 2019/8/16 无名义存续期限
保本理财计划
合计 100,500,000.00
四、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