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
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371,649,897.63 元(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2025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776,401,642.3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按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7,164,989.76 元,2025 年度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 334,484,907.87 元,加上 2024 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334,517,281.01
元,减去在 2025 年向股东派发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97,691,846.80 元,2025 年年
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71,310,342.08 元。
2、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后,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如下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976,918,4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
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97,691,846.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除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
未进行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97,691,846.8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81%。
4、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7,691,846.80 97,691,846.80 97,691,846.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146,366.15 423,301,503.63 333,044,666.05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631,175,186.09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71,310,342.08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93,075,540.4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354,497,511.9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93,075,540.4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023-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93,075,540.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3,976.09 万元、4,880.94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50%、0.63%,均低于 50%。
四、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条件下制定 2026 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1、现金分红条件:①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②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