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6-00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股权竞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竞买股权事项概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LEDVANCE GmbH
(以下简称“LEDVANCE”),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参与了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联实业”)和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国联产业”)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的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34.7849%股权(对应 10435.4849 万股)。该股权的挂牌价格为 90,000 万元。
按照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34.78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 90,000 万元)的权限范围内根据竞标情况进行竞买,并授权董事长按照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签署相关提交竞标材料的文件、缴纳保证金及办理后续手续,在竞买成功后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其它的法律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无锡产权交易所发送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书》,公司及 LEDVANCE 为最终竞买成功方,最终交易价格为 90,000 万元。公司及LEDVANCE 将按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完成后,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 LEDVANCE 参与无锡国联实业和无锡国联产业的股权拍卖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本次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属于商业秘密,及时披露可能会引起不当竞争、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亦可能因结果的不确定性误导投资者的评价判断,为最大程度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暂缓披露的规定,对该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进行了暂缓披露并采取了保密措施防止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目前暂缓披露原因已经消除,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135908737C
3、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4、法定代表人:许可
5、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1992 年 05 月 28 日
7、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数额(万股)
1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 700,000
合计 100% 700,000
无锡国联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Q24E11H
3、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E1)栋 202-82
4、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08 日
7、主要合伙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9.9% 39,950
2 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10,000
3 无锡国联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1% 50
合计 100% 50,000
无锡国联产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购买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842712XB
4、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 101 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6、成立时间:2011 年 4 月 18 日
7、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照明灯具制造。
8、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万股) 比例(%)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038.8272 30.129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10.258 23.3675
LEDVANCEGmbH 5631.6532 18.7722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4301.0673 14.3369
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96.6577 4.6555
无锡锡洲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 3
LarganBrightTechnologyCo.,Limited 775.22 2.5841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588.9621 1.9632
无锡联深微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7.3545 1.1912
合计 30,000 100
(二)权属状况说明
普瑞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普瑞光电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投资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主要财务指标
普瑞光电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889,684,439.13 3,101,626,260.47
负债总额 1,258,546,137.07 1,501,346,067.95
所有者权益 1,631,138,302.06 1,600,280,192.52
项目 2025 年 1 月-9 月 202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1,581,395,046.54 2,159,087,169.25
净利润 42,769,329.28 40,088,234.85
注:2024 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
标的公司不存在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等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其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参照标的公司的评估净资产情况,普瑞光电聘请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苏
中资评报字(2025)第 2169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转让标的对
应评估值 80,353.11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 LEDVANCE 将按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标的公司:普瑞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1(以下简称甲方 1):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 2(以下简称甲方 2):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甲方 1 与甲方 2 合称为甲方。
受让方 1(以下简称乙方 1):LEDVANCEGmbH
受让方 2(以下简称乙方 2):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