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 萃华 公告编号:2026-02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 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翠艺”)持有的公司 200.00 万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持有的公司
240.003 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
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武汉市汉阳
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10 时至 2026 年 4 月 8 日 10 时止(即 24 小时,
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2257)进行公开
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股 本次拍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卖等股 持股份 司总 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因
称 大股东及其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及限售
一致行动人 (万股) 比例 类型
深圳翠 否 200.00 11.96% 0.78% 否 2026-4-7 2026-4-8 武汉市汉阳 司法
艺 区人民法院 执行
郭英杰 否 240.003 24.03% 0.94% 否 2026-4-7 2026-4-8 武汉市汉阳 司法
区人民法院 执行
小计 - 440.003 16.47% 1.72%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拍卖的情况
郭英杰先生系深圳翠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其一致
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为 3,127.01 万股,累计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股份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8,788,111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92.06%,累计已被司法强制执行2,495,246 股。
三、其他风险说明
1、鉴于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公司股东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先生将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司法拍卖受让方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