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2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
[2025]D-0635 号《2024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6,691,690.62 元,2024 年期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69,901,733.08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96,740,851.08 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股本的 50%为限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9,674,085.11 元,公司 2024 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88,122,750.5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56,156,000 股。
3、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董事会提议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054,040.00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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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 年度累计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23,054,040.00 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64%。
(二)调整原则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054,040.00 18,187,076.00 2,561,5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6,691,690.62 172,717,009.49 47,807,533.9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69,901,733.0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88,122,750.5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3,802,676.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5,738,744.6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3,802,676.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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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长远稳定发展考虑,公司正处于业务稳步扩张的重要发展时期,结合公司战略及实施计划,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用于产能建设、技术研发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的规定。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3.公司在相应期间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并对中小股东投票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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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