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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1 深市 萃华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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萃华珠宝: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9-097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黄炜明、林淑贞、黄文高。

    2、本次交易的基本内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由黄炜明、林淑贞、黄文高合计持有的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钻明钻石”)51% 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或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数量及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

    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主要历程如下:

    1、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定向可转债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并承诺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按照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
申请复牌;

    2、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3、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
关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开市起复牌;

    4、2019 年 7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5、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三、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原因

    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至今,积极推进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合作进行了多次的交流、洽谈;同时,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因涉及关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最终经各方一致协商,认为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无法达到双方预期,若继续推进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四、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策过程

    2019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承诺

    鉴于本次交易签署的《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钻明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等均未达成生效条件,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终止推进本次交易,是公司经审慎研究的结果,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活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本次交易公告之日起的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交易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