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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好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修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7人均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其中财务报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就2023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等方面内容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详细汇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2024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汇报。

    公司在任的3名独立董事及连任期限届满离任的1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82,969,9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共计发放5,123,157.76元,此外,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在本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本次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相应计提减值损失620.0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充分揭示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状况,对此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公司将密切关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上述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等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额度的担保(或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担保额度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以及具体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
18,000 万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子公司之间
对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同意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阶段性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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