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27 深市 一心堂


首页 公告 一心堂: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一心堂: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4-04-27

一心堂: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 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 60,263.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700.00 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 396,226.4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563.92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03.54万元。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
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3,034.2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94.11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18.20 万元,募集资
金账户余额 50,619.54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0,619.54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本报告书共 10 页第 1 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
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 78110078801600000196/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8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和《关
                              本报告书共 10 页第 2 页

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鸿翔中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811007880110000095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额(万元)  (万元)

一心堂药业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    78110078801600000196      38,813.92    14,699.67

股份有限公司    呈贡支行

一心堂药业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    78110078801400000201      21,000.00    17,333.20

股份有限公司    呈贡支行

鸿翔中药科技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    78110078801900000238                  5,704.43

限责任公司      呈贡支行

鸿翔中药有限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    78110078801100000951                  12,882.23

司              呈贡支行

    合计                                                                    50,619.5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1,242.5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 1,791.61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 50,619.54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18.2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余额人民币 50,619.54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1,242.5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 1,791.61 万元)。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在其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鸿翔中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该募集资金专户只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
                              本报告书共 10 页第 3 页

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实质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2022 年 3月 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2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 年 7 月 11 日召
开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为由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
                              本报告书共 10 页第 4 页

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实施地点由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实施调整为由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和昆明市呈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中药有限公司所在地)共同实施。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

  根据公司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优化募集资金布局,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适度调整。

  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及其调整情况如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