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ST东易 公告编号:2025-09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5 年 11 月 19 日,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东易日盛”)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
日,虽然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时间非常紧迫,若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
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 东易;证券代码:002713)
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4 日、11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5 年 11 月 19 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鹏元兴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20 日起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29,595.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134.52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429.2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6.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1、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风险:本次重整的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公司 2024 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2-2024年连续三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
日,虽然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但时间非常紧迫,若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司未能
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截至2025年11月24日,公司股票的静态市盈率为-5.70倍,滚动市盈率为-10.28倍,市净率为-5.72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数据,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的静态市盈率为 25.33 倍,滚动市盈率为 22.77 倍,市净率为 2.17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市净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是否能注入算力产业业务取决于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实施、资产注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入相关资产的时间、规模及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的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投入成本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以及现有业务与新增业务无法协同的风险。
7、产业投资人拟向公司无偿捐赠的和林格尔智算中心尚未建成投产,存在未来大额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时间周期延长的风险;且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和林格尔智算中心机柜使用率不足,从而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产业投资人收入、利润规模较小,由同一控制下主体长空建设导入新订单存在上市公司缺乏相关资质无法承接、产业投资人及长空建设未能依据经营方案导入订单、订单规模与利润水平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整体下滑等风险,以及导入订单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8、公司处于重整过程中,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存在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公司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理性作出投资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9、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1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1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