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1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
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熊志平,201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6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6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烨,2022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被处罚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
号 型 位 况
中国证
券监督 因辽宁曙光汽车集
管理委 团股份有限公司
1 胡晓 2025 年 1 月 14 行政监管措 员会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辉 日 施 海证券 审计项目,被采取出
监管专 具警示函的监督管
员办事 理措施。
处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 135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90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5 万元,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4 年
度保持一致,关于 2025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北京德皓国际审计工作量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
参照市场行情,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