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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憬能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5 年9 月 12 日 16:00 时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
瓦提路 2 号商业楼 B 座 D22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6 人,实际参会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钟志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钟志刚先生回避表决,议
案获得通过。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钟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召集人)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钟志刚、宋应龙、蔺怀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钟志刚
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虎晓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蔺怀华、龚巧莉、钟志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蔺怀华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龚巧莉、蔺怀华、宋应龙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龚巧莉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5)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宋应龙、钟志刚、虎晓伟三名董事及公司高管彭旭组成,其中宋应龙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6)合规管理委员会由钟志刚、蔺怀华、宋应龙、虎晓伟、彭旭、张玮、陈明月组成,其中钟志刚任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全体董事逐项表决,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宋应龙先生回避表决,议
案获得通过。

  2. 聘任虎晓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虎晓伟先生回避表决,议
案获得通过。

  3. 聘任彭旭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4. 聘任徐新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5. 聘任谢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6. 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宋应龙先生回避表决,议
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与会董事同意聘任宋应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宋应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宋应龙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 号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songyl@hytrq.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钟志刚先生、宋应龙先生、虎晓伟先生的简历
详见 2025 年 8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彭旭先生、徐新华先生、谢永先生的简历附后。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翟新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翟新超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 号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真:0997-2530396

  邮政编码:843000            电子邮箱:zhaixc@hytrq.com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简 历

  彭旭先生,汉族,1968 年 9 月出生,籍贯四川,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
师,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在新疆煤炭专科学校
安全工程系通风安全专业全日制学习;1991 年 8 月在新疆四建煤矿参加工作,
1992 年任技术员,1993 年任安技科长,1995 年任副矿长,2001 年至 2007 年任
矿长,期间 2003 年取得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008 年至 2019 年在新疆天鑫物业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电力站长、
保安中心主任、安全部部长、副经理职务;2020 年至 2023 年 2 月在中建新疆天
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任客服维修部部长。2023 年 2 月至今任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彭旭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彭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徐新华先生,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 1989 年 9 月,籍贯四川,本科学历,
持有建筑和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13 年 3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期间任公司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总经办
主任;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
客户服务部部长。

  徐新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31,5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徐新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谢永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9 年 6 月,籍贯甘肃,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7 年 8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期间从事
公司片区巡线员;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期间从事门站班长;2011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3 月期间任设备科科长;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期间任阿温路站
长;2015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期间任门站站长;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
巴楚分公司副经理;2021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巴楚分公司经理;2025 年 3 月
至今任直属分公司经理。

  谢永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62,0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谢永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103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翟新超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1 年 10 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无境外
居留权。曾先后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电信分公司、申万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克

苏营业部工作。2014 年 2 月进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10 月、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部长,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

  翟新超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翟新超先生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