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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闫凌宇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328,927,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2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8,755,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1,7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5,427,4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3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255,6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1,7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十个子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议案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3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7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889,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89,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4%;反对38,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