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8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 56 层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郜洪青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 关于补选梁彤缨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关于补选尤德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7.28%股份)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案至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鉴于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吴宝林先生、谢青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现拟补选梁彤缨先生、尤德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梁彤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拟补选尤德卫先生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补选完成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郑炳旭 郑炳旭、尤德卫、梁彤缨、于长顺、郜洪青
审计委员会 梁彤缨 梁彤缨、尤德卫、于长顺、潘源舟、马英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长顺 于长顺、尤德卫、梁彤缨、庄若杉
提名委员会 尤德卫 尤德卫、梁彤缨、于长顺、郜洪青、郑炳旭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郜洪青 郜洪青、郑炳旭、王永庆、马英华
本议案以议案一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为前提。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暨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废止《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总经理不再设轮值制,当值轮值总经理为公司总经理,其他轮值总经理将改聘为公司副总经理。本制度废止后,总经理继续履职。为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公司同步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原轮值总经理改聘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拟废止《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不再设轮值总经理,现拟将原轮值总经理王丽娟女士、梁发先生、谢守冬先生、周育生先生改
聘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1 关于聘任王丽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2 关于聘任梁发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3 关于聘任谢守冬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4 关于聘任周育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副总经理简历:
王丽娟女士:
王丽娟女士,1971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
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职于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广州公司,历任会计主
管、计划主管、单位财务负责人。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职
于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属下的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
计二部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投
资审核中心,任审计师。2006 年 5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经理、审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2014 年 8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3 年 2 月至今任
公司轮值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丽娟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454,398 股(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梁发先生:
梁发先生,197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持有律师
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1999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期间任职
于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历任业务员、主办经理、业务经理等职。
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2011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企管中心总监、总法律顾问。2012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公
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轮值总经理。
截至目前,梁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2,700 股(其中 185,000 股
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谢守冬先生:
谢守冬先生,1983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持有正高级
工程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等资质证书。2007 年 7 月至2014 年 12 月在公司历任技术员、副总调度长、项目常务副经理、片区经理、总经理助理、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2014 年 12 月至2019 年 5 月任职于公司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销售主管、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混装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等职。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轮值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2025 年 11 月至今任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谢守冬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83,246 股(其中 349,537
股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周育生先生:
周育生先生,1976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爆破工程师。
2004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公司历任企划专员、企管中心副经
理、企管中心经理、上市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事业部副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2019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
职于公司子公司广东宏大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轮值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育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80,000 股(为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